1577-2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別本)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577-2 ;
CBETA : T1510b ;
大正藏 : T1510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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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無著菩薩 造;隋 達摩笈多 譯; |
卷數 | 三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39a07 原文一, 原文二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二) 610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72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04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二卷,無著菩薩受彌勒八十偈,約七種義句,十八住義釋金剛般若經能斷也。
註:即隋南天竺三藏法師達摩岌多譯。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三卷,無著菩薩造論釋經。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合經三卷,無著菩薩造,隋南天竺沙門達摩笈多譯。
論曰: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二發起行相,三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義,於般若波羅蜜經中成立,故名義句。於中前六句,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義句,顯示成立此法門故。應如是知佛種不斷者如經,如來善付囑諸菩薩等行相者如經,菩薩於大乘中發菩提心等住處者。復有十八種應知對治者,謂菩薩行處,所有邪執不失者;謂離增益損減二邊六地者;謂前行處有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七立名者。立名金剛能斷,後依義釋經云。
閱藏知津
三卷,亦名金剛能斷般若。南次,北受。
無著菩薩造,隋南天竺沙門達磨笈多譯。
成立七種義句:一種性不斷,謂護念付囑;二發起行相,謂問答住降;三行所住處,有十八種,略為八種;四對治,謂十八住中各有二種對治;五不失,謂離增益損減二邊,如經中處處云即非是名等;六地,謂十六處,顯示信行地,證道住處,是淨心地,後上求佛地;七立名,謂金剛能斷義。
部類
知津 | 論藏 / 大乘論 / 釋經論 / 西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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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提要 | 论藏 / 四、大乘瑜伽部 / 第一门 瑜伽行派释经论 |
何氏新考 | 釋經論部 |
CBETA | 03 般若部類 / 07 金剛般若經(大般若經第9會)/論/疏/禮懺 / 金剛般若釋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