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8 - 十住毘婆沙論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588 ;
CBETA : T1521 ;
大正藏 : T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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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龍樹菩薩 造;姚秦 鳩摩羅什 譯; |
卷數 | 十七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37b04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33a05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一) 440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二) 364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74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08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十七卷。
龍樹尊者造此論,廣破小乘品,令修菩薩行,安住十地,自利利他,速登佛覺地也。
卷一序品
陳作論之意,今直超諸位,便入十住也。
卷一初地品
歡喜地中,所修行相,略說諸地法門,然初地為基本也。
卷二地相品
初地菩薩有何相貌。
卷二釋願品
欲登地位,必發大願。
卷三願品
義中除去諸惡,願淨佛土。
卷三發菩提心品
其義意可知也。
卷四調伏心品
調順其心,不得妄失菩提。
卷四阿惟越致相品
於有情中,行平等心也。
卷五易行品
發大心丈夫志幹,直造正覺也。
卷五除業品
於諸佛所,誠心念佛懺悔往罪。
卷六分別功德品
一日一夜一念念佛,得福德恒沙。
卷六分別布施品
隨喜回向功德及諸施行法門。
卷七分別法施品
既行財施,必行法施也。
卷七歸命相品
在家人行財施,勝出家人。若出家行法施,勝在家人也。
卷七五戒品
在家人可受是戒也。
知家過患品
在家人若知過,必自捨家入道,行菩薩行也。
卷八入寺品
在家菩薩捨家入寺也。
卷八苦行品
在家出家共行法則也。
卷九四法品
不敬法師,祕惜法施,障聽法者,我慢自高,除此四法修大行也。
卷九念佛品
在家出家菩薩,當修念佛三昧,此論行相也。
卷十四十不共法品
分別地中,四十種不共聲聞人天等法也。
卷十難一切智人品
金剛三昧,唯一切智人有,餘人無此三昧,故以此為難也。
卷十一善知不足品
諸法未生未出,未成未定未分別,是中如來智惠得力故也云云。
卷十二讚偈品
語業言詞讚佛功德。
卷十二念佛三昧品
諸偈讚佛,成念佛三昧。
卷十三喻品
此中修進超聲聞等位,喻所不及也。
卷十三略行品
已略說初地行相,當以說二地法。
卷十四二地業道品
住此地自然不行惡法也,十善業殊勝四禪定清淨等法義。
卷十五分別聲聞辟支佛品
令何等人至聲聞辟支佛地,解其所以也。
卷十五大乘品
發大心行大行,受大法乘大乘也。
卷十六護戒品
修一切淨戒,無所違犯,安住離垢地也。
卷十七解頭陀品
行其苦行也。
卷十七尸羅果品
多知多聞等為助也。
卷十七讚戒品
戒德圓滿清淨,成殊勝功德也。
卷十七戒報品
持戒報果無量無邊功德也。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十六卷,龍樹造。
大不思議論十萬頌,釋華嚴經,備傳西域。此論十六卷,即是彼論釋十地中初之二也。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十五卷,姚秦天竺沙門鳩摩羅什譯。
龍樹菩薩造,大不思議論十萬頌,釋華嚴經。此即彼論少分,釋十地品初之二地。
閱藏知津
十五卷,亦曰十生論。南志滿,北規仁。
龍樹菩薩造,姚秦天竺沙門鳩摩羅什譯。
序品第一
入初品第二
地相品第三
淨地品第四
釋願品第五
發菩提心品第六
分別七因緣發心。
調伏心品第七
因上品說三發心必成,餘四不必成,問答廣明成不成法。有五四合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轉此法修習行,世世不忘菩提心。
阿惟越致相品第八
易行品第九
廣明念十方佛,及阿彌陀佛,過去七佛,未來彌勒佛,三世諸佛諸大菩薩等,以求阿惟越致。
除越品第十
復明於諸佛所,應修懺悔,勸請,隨喜,迴向。
分別功德品第十一
明六時懺悔等所有功德。
分別布施品第十二
分別法施品第十三
歸命相品第十四
明皈依三寶義。
五戒品第十五
知家過患品第十六
入寺品第十七
明齋日宜受八戒,及親近持淨戒者,亦不應於破戒比丘生輕恚心,但應生憐愍心。
共行品第十八
謂在在出家菩薩所共行法。
四法品第十九
明八種四法應遠離,八種四法應修習,乃至十法能淨治初地。
念佛品第二十
明般舟三昧,念佛相好。
四十不共法品第二十一
次明念佛功德法身,略說有四十種。
四十不共法中難一切智人品第二十二
問家種種難佛非一切智,一一答釋。
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第二十三
讚偈品第二十四
以偈讚佛四十不共法,成念佛三昧。
助念佛三昧品第二十五
明二種四法,能生般舟三昧。又明在家菩薩有二十法,出家菩薩有六十法。又餘助法有五十。
譬喻品第二十六
釋經中導師喻,喻菩薩通達地法。
略行品第二十七
一不放逸,二不放逸及智慧,三戒、心、慧,四諦、捨、滅、慧,五五根,六六度,七七正法、信、慚、愧、聞、精進、念、慧。八大人覺、少欲、知足、遠離、精進、念、定、慧、樂不戲論。九大忍、大慈、大悲、慧、念、堅心、不貪、不恚、不癡,十十善道。如是等法,菩薩應生。生已,應守護。守護已,應增長。
又應遠離惡法:所謂一放逸,二貪聲聞辟支佛地,三憎諸菩薩、憎菩薩所行、憎甚深大乘經。四諂曲、急性、無慈愍。五貪欲、瞋恚、睡眠、調戲、疑。六慳貪、破戒、瞋恚、懈怠、調戲、愚癡。七樂多事務,樂多讀誦,樂睡眠,樂語說,貪利養,常欲令人喜,迷悶於道,心隨愛行。八邪見,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九不聞無上菩提,聞已不信,若信不受,若受不誦持,若誦不知義趣,若知不說,若說不如說行,若行不常,若常行不能善行。十即十不善道。又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薩。
分別二地業道品第二十八
分別聲聞辟支佛品第二十九
明十善道,令何等眾生,至二乘地。
大乘品第三十明菩薩修十善道,勝於一切。
護戒品第三十一
十善十惡果報,及明六十五分尸羅。
解頭陀品第三十二
明十二行,各有十功德利。
助尸羅果品第三十三
明六種四法能淨尸羅。又四種似尸羅而破尸羅,慎莫為之。一說有我,二不離身見,三見諸法定有,四聞諸行無生相,心則驚畏。又沙門有四,應學第四沙門,不應為三。謂一者形色相沙門,二者威儀矯異沙門,三者貪求名利沙門,四者真實行沙門。
讚戒品第三十四
戒報品第三十五
謂常作轉輪聖王。
按此論,是釋華嚴十地品之初二地也。
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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