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經號 何氏新考 : 1639 ; CBETA : T1569 ; 大正藏 : T1569 ;
著譯者 提婆菩薩 造; 婆藪開士 釋;姚秦 鳩摩羅什 譯;
卷數 二卷
原文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備註

相關內容

本作品的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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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經金藏国图麗藏福州宫内厅
思溪国图磧砂普寧洪南
天海緣山南藏北藏
嘉興龍藏黃檗卍字
臺中大正东大中華縮刻
頻伽普慧佛教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52a13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38a02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三) 374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二) 481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82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16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二卷。
佛滅後八百年,提婆尊者造百論,摧邪顯正。婆藪開士解釋,什法師譯,僧肇為序。
卷上捨罪福品
設內外為難,外則外道邪見,內則佛法正見,破其外道亡因喪果,不畏罪不修福,雖持戒心不清淨也。
卷上破神品
外道執神為主,不離死生也。內則大覺性,本來圓明故也。
卷上破一品
外道存神為一,內則神已不可得,何處存一,故以此論破之也。
卷下破異品
外云一既不存,必有異也;內云一已不存,何有異可得也。
卷下破情品
外云執定有我,所法現前也;內云破其情塵,意合正見也。
卷下破塵品
外云有情瓶可取,令見諸物也;內云非獨色是瓶,瓶非現見也。
卷下破有因果品
外云種種果生時,種種因不失;內云果不見因,因不見果也。
卷下破無因果品
外云生有故一當成也,內云生無生不生也。
卷下破常品
外云有因法破無因法,常也;內云若強以為常,與無常同也。
卷下破空品
外云有故可破,無故不可破,一切法空不名破一切法也;內云破如可破,汝著破故,以有無法欲破是破,汝不知耶,破成故一切法空故等也。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二卷,提婆菩薩造,天親釋。
肇法師序云:此論以百為名,理致淵玄,統群籍之要;文義婉約,窮製作之美。什法師常所詠味,以為心要。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二卷,提婆菩薩本,婆藪開士釋,姚秦天竺沙門鳩摩羅什譯。
初捨罪福,中破神,後破一切法,防正閑邪,大明於宗極者矣。
論有百偈,故以百為名,今所譯者,止前十品五,十偈以後十品無益,此方闕而不傳。


閱藏知津

二卷,有僧肇序。南守,北造。
提婆菩薩造,婆藪開士譯,姚秦天竺沙門鳩摩羅什譯。
捨罪福品第一
破神品第二
破一品第三
破異品第四
破情品第五
破塵品第六
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破因中無果品第八
破常品第九
破空品第十

部類

知津 論藏 / 大乘論 / 宗經論 / 西土
呂目 論藏 / 宗經論部
會閱 論藏 / 論藏大乘論 / 一、中觀部
陳氏提要 论藏 / 三、大乘中观部 / 第二门 中观派集义论
何氏新考 中觀部
CBETA 13 中觀部類 / 中觀部/疏 / 百論/疏 / 百論/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