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 - 大乘廣百論釋論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641 ;
CBETA : T1571 ;
大正藏 : T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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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聖天菩薩 本; 護法菩薩 釋;唐 玄奘 譯; |
卷數 | 十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58b14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38a06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三) 376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二) 504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82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16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護法菩薩釋百論(註:即廣百論本)義,大意與百論同。
卷一、二破常品
世間邪執,謂法常住,故此論破也。論真常、真樂、真我、真淨等也。
卷三破我品
執我我所心心數法,此破去令見法身湛然也。
卷四、五破時品
謂三世法悉不可得。破異執,說剎那暫時住體故。
卷六破見品
種種妄見不了,如來智見無礙,悟他心也。
卷七破根境品
眼等諸根各取自境,不真悟性。
卷八破邊執品
除去非真句義邊,執垢穢,不依他成,而得成立,故此破也。
卷九破有為相品
生住滅三相,皆有為故破之。
卷十教誡弟子品
重顯密義,以顯真宗,佛弟子眾當如是建立宗旨。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十卷,聖天菩薩造論,護法菩薩釋論。
破一切執有滯空之見,妙開中道,使學者了悟真空。故唐奘三藏于西域法師,隨聽隨譯,成此十卷。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十卷,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護法菩薩釋聖天菩薩廣百論本。
閱藏知津
十卷。南真,北廉。
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護法菩薩釋廣百論本。與成唯識論破我法二執處,相為表裏,最宜詳玩。
部類
知津 | 論藏 / 大乘論 / 諸論釋 / 西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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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目 | 論藏 / 宗經論部 |
會閱 | 論藏 / 論藏大乘論 / 一、中觀部 |
陳氏提要 | 论藏 / 三、大乘中观部 / 第二门 中观派集义论 |
何氏新考 | 中觀部 |
CBETA | 13 中觀部類 / 中觀部/疏 / 百論/疏 / 廣百論釋論/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