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 - 阿毘曇心論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619 ;
CBETA : T1550 ;
大正藏 : T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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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尊者法勝 造;東晉 瞿曇僧伽提婆,慧遠 共譯; |
卷數 | 四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62a27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52a06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三) 284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一) 358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79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12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四卷。
法勝尊者見諸大論師造婆沙俱舍等論,或大廣或有大略,習學弟子難為究覽,遂取中之,制作於此論也。如大般若六百卷而有十四行般若心經耳,此中義亦然,撮略諸部之要,故云心也。
卷一界品
明地水火風四大界相,十八界中所緣觀覺行相體性,執受取捨,一界一陰一入所攝一切法也。
卷一行品
一切法不能自立,由一切心也。一切心同一緣行不相離故,行與心俱,諸行相應行不相應行所作行等也。
卷一業品
身口意善業惡業,由諸行諸界所作也。
卷二使品
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戒取、戒禁取,此十為根本。三界九地四觀行觀四諦,見修所斷九十八使,心為煩惱主。
卷二賢聖品
不停心者無由起正見,觀不淨相,身受心法,於四諦中一一觀之成十六行。於煖法中生無漏智火,能燒一切行薪成立頂位。於頂增長善根,名為忍也。若忍已成立,一切世俗中功德中最勝善根,名世間第一法,開涅槃門立賢聖位,四果四向以次起進。
卷三智品
法智未如智世俗智,有漏智無漏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以此智行決定行,無漏心中建立他心智等也。
卷三定品
以知諸智,依智成定,依諸定行求其真實,如燈依油離風光焰明微,智依定故離亂心智光甚明,然不出四禪八定也。
卷四契經品
依如來契經中所說,諸天諸世界諸禪定境,建立四沙門果,聲聞辟支佛地三十七品,四諦十二支,二十二根等一切義趣。
卷四雜品
心及心數此名差別,一切行一切緣,是故說有緣更五相應故,有有為法三界善惡雜染雜業雜報雜果,一切心所現也。
卷四論品
威儀不?儀等十偈,是作論之本旨。漸次明其修習定境斷煩惱,從初無漏心得餘無漏功德,捨凡夫事得佛法事。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四卷。
右尊者法勝造論,列十品,辨一切法門義理行相,令學者生解達法故。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四卷,尊者法勝造,東晉罽賓國沙門瞿曇僧伽提婆共慧遠譯。
列十品辯一切法門義理行相,令學者生解達法,一界、二行、三業、四使、五賢聖、六智、七定、八契經、九雜品、十論品。
閱藏知津
四卷。南承,北瑟。
尊者法勝造,東晉罽賓國沙門瞿曇僧伽提婆共慧遠譯。
界品第一
行品第二
業品第三
使品第四
賢聖品第五
智品第六
定品第七
契經品第八
雜品第九
論品第十
部類
知津 | 論藏 / 小乘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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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目 | 論藏 / 宗經論部 |
會閱 | 論藏 / 論藏小乘論 |
陳氏提要 | 论藏 / 一、小乘阿毗达磨部 / 第二门 中期说一切有部论书 |
何氏新考 | 毘曇部 |
CBETA | 12 毘曇部類 / 毘婆沙綱要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