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 -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628 ;
CBETA : T1559 ;
大正藏 : T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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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婆藪槃豆 造;陳 真諦 譯; |
卷數 | 二十二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61c07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53a01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三) 291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一) 467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80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14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二十二卷。
此論對法,淨慧了明定境也;淨智為助伴也;擇法顯無垢也。
卷一、二分別界品
具明十八界及論主作論本意,宗如來所說,三藏中法相深微,名實要旨。摧其異說,顯正教妙趣,成種智也。
分別界品中,十八界何法能斫所斫,能燒所燒,能稱所稱等義。
卷二至卷五分別根品
二十二根已,根義云何,最勝自在為義,於自事用中,應當思量是諸有為法,如彼自相,更互不同,為如此彼生亦不同,為有諸法決定俱生,亦有,以一切法等。說二定已,何法為命,此藏中說何者為命根,三界壽;是因於他生有分皆是無常,此無為法等。
卷六至卷九分別世間品
諸天、地獄、修羅、餓鬼一切諸趣,所修所報業果差別,現量善惡境界,微細具明,顯佛教所談不虛。一切陰相續牽引不平等,能感壽命,業有差別故。此相續隨能引勢,如此次第等。行有於業,諸惑如種子及龍,如樹根,種子芽業等生龍住處,常不枯涸,相續等義。論三千大千界、四大州、夜摩天、四天王天宮殿莊嚴,壽命身形等量,劫數長短大小等一一差別相。
卷十至卷十三分別業品
世間多種差別,皆從業生。云何因眾生業,一意業,二意所造業。由此所造。但意所作。非身口所作。若總成三業也。一切人於護不護及中住,乃至造有教業未竟,是時中與現世有教相應,若有教或有覆或無覆等義。業有五品,不定受業分為二,於報或定報或不定,此中現法應受業者,於此生造業於此生受等義。由分別安立業道,此中是義應說。幾種業道故意,與彼相應俱起,意與八惡業一惡業道俱等也。
卷十四、十五分別惑品
已說世間多種異從業生,諸業由隨屬惑故,至得生長。若離隨眠惑,於生諸有諸業,無復功能等義。眾生惑、已相離惑、滅苦下惑、同境惑、九品惑、遍行惑,已滅未滅。,已斷未斷,相應不相應,由少功力不能頓除等。
卷十六至卷十八分別聖道果人品
一由見道所滅,二由修道所滅,依世修及依出世修,故見道一向治三界惑。二退以非至得為性,違退必由罪過成,捨退則不定;已得暖後,若退墮,必定以涅槃為法等義。如凡夫生初定地以上,由捨欲界惑滅離至得,與彼惑更不相應,乃至一切解脫道一切地等義。
卷十九、二十分別惠品
已說諸忍及諸智已,說正見及正智。諸忍為非智,正智為非忍,正見乃至盡智無生智,非見非決度等義。一切凡夫及聖人,由通於一切智修諸德已,十八不共法得佛法,謂力等,此法唯佛世尊一人於盡智生等義。
卷二十一分別三摩跋提品
依止智慧一切功德,謂智惠種類分別說已,別性類功德,今當分別解脫等。
卷二十二中破說我品
非如我見誑於心故,彼人不於五陰相續中立我,由彼分別有實物別名我,一切惑以我執為生本故。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二十三卷。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二十二卷,陳優禪尼國沙門真諦譯。
與阿毘達磨俱舍論同本異譯。
閱藏知津
二十二卷,有慧愷序。南鼓瑟吹,北禽獸盡。
陳優禪尼國沙門真諦譯,與阿毗達磨俱舍論同。
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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