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9 - 瑜伽師地論
基本信息
經號 | 何氏新考 : 1649 ;
CBETA : T1579 ;
大正藏 : T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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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譯者 |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
卷數 | 一百卷 |
原文 | 原文一(CBETA官網), 原文二(異體字糾正、繁簡轉換), 原文三(界面美觀) |
備註 |
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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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五十 至 五十四 -
1653
決定藏論 梁 真諦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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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六十一 -
1685
王法正理論 彌勒菩薩 造;唐 玄奘 譯; -
0671
佛為優填王説王法政論經 唐 不空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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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的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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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瑜伽師地論釋 最勝子等諸菩薩 造;唐 玄奘 譯; -
2446
瑜伽師地論略纂 唐 窺基 撰; -
2447
大乘瑜伽劫章頌 唐 窺基 撰; -
2448
瑜伽論記 唐 遁倫 集撰; -
2449
瑜伽師地論義演 唐 清素 等述; -
2450
瑜伽真實義品講要 民國 太虛 述; -
2451
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親聞記 民國 太虛 述; -
4117
菩薩戒品釋 民國 法尊 譯; (备注:藏傳戒品釋) -
4118
菩薩戒論 民國 湯薌銘 譯; (备注:藏傳戒品釋) -
4240
瑜伽論問答 日本 增賀 造; -
4753
瑜伽論手記(存四卷) 唐 法成 述; 福慧 記; -
4752
瑜伽師地論分門記 唐 法成 述; 智慧山 記;
別本藏內重出、別抄或藏間差異較大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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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卷四十 至 四十一) 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 (备注:輯錄) -
1568
菩薩戒本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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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藏經收錄情況 部份藏經提供圖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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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伽 | ✓ | 普慧 | 佛教 | ✓ |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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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 説;唐 玄奘 譯; -
1672
顯揚聖教論 無著菩薩 造;唐 玄奘 譯; (备注:无著菩萨综集《瑜伽师地论》要义而成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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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錄
- 蕅益智旭 《閱藏知津》 J32nB271_p0146a04 原文一, 原文二
- 呂澂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LC06n0006_p0240a02 原文一, 原文二
- 釋會性 《大藏會閱》 (三) 420頁
- 陳士強 《大藏經總目提要》 論藏(三) 3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上) 383頁
- 何梅 《歷代漢文大藏經目錄新考》 (下) 1016頁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
彌勒菩薩說,三藏奘法師譯。梵云瑜伽師地,此云相應義定,演十七地妙理,如卷次中列名也。
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佛滅度後九百年,無著、天親二大士,往知足天,請慈氏如來下中印土說此論。明一十七地定境妙義,顯揚正法也。
奘法師詣天竺那爛陀寺戒賢法師所,?授以歸神夏,譯出流通。慈恩基法師述科疏解釋,今宇內頗有講者,亦罕造其源。蓋文理深粹,義相交羅,非無漏性者,莫能演授耳。
卷一至卷五十本地分
五識身相應地
謂眼、耳、鼻、舌、身、識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等義也。意地自性謂心意識一切種子義也
意地
種子行相,因體上計我、我所也。業識與色聚相應,受胎覽緣出生,果報皆與業相無差種子故也。
有尋有伺地
修習見天界諸勝相,地獄諸苦相等義;修四禪靜慮等定相義也;不如理作意,十六因果異論勝淨吉祥等義;宿因所造一切善惡業,邊無邊論等義;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由此三種計,執諸惡一切行相等義,與果門損益門等義;欲界、色界、無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染,起貪嗔、邪見、戒禁取等果報,隨業發現差別不同等義也。
然其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此二地義相只於有伺有尋地中,相兼論之,不別議也。
三摩呬多地
說靜慮解脫、等持、等至,一切諸禪定相,修習、作意、思惟、厭壞、所緣、捨諸煩惱也,定境行相也。
非三摩呬多地
謂前所修對治,三界非定相也。然梵云三摩呬多,此云等引也。
有心地
即無想定也。
無心地
即滅盡定也,其間廣論相也。
聞所成地
論聞性種子薰習以成善惡等義,聞讚譽毀辱等為實義;次說聞聖教,修助道法等義定相。
思所成地
自性清淨,思擇所知,思擇諸法,獨處閑靜,審諦思惟。如其所聞,究達諸法道理,唯依於義,成其定境趣也。思所成地中勇猛精進,修習不放逸義也。勝頻生出離道,不懼後世及死,戒惠薰修,具足定相也。思所成地中,最善語,非不愛語,諦非不諦語,法非非法語等義。
修所成地
謂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定,修果報等義相。
聲聞地
於此分別種姓地,起入地補特伽羅等義也。
分別出離地,離欲世間出於世間義;密護根門,防守正念;常勤修習瑜伽,經行宴坐,以淨其心也;安住禁戒,具足多聞。
修瑜伽處,分別根門利鈍,修習定相,名數法義也。分別緣起,緣性,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增上戒學,增上定,增上惠等義也。習行四念處,除去顛倒。瑜伽第三處,習修四念住,安住自心,而成妙定,而得解脫等相也。
觀察緣起思擇十二支相分義也;如修業時於修作意,如應安立等義;已得作意,我當往世間趣及出世間趣等;已成辨世出世間趣,乃至如來說此地相應法門也。
獨覺地
有五義:一獨覺種姓,二獨覺道,三獨覺習,四獨覺住,五獨覺行。於此五法,一一分別義相,以明瑜伽相應定境。
菩薩地
種姓品
具攝大乘相義。
自利他品
分別三因三果也。
真實義品
了知諸法真實性也。
威力品
聖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也。
成熟品
自性差別方便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悉成熟也。
菩提品
以如理如量二智,斷煩惱所知二障,以成菩提智也。
施品
自性施一切施等義。
戒品
自性戒、一切戒、難行戒,一切諸淨戒相等義。安住淨戒律儀,或違犯污染應當了知,難行戒相義也。
忍品
自性忍難行忍等義。
精進品
自性精進一切難精進,乃至九精進也。
靜慮品
自性靜慮一切難靜慮也。
慧品
自性惠一切難惠也。然六度中皆論九義。如偈云: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清淨,如是九種相,是名略說惠,論中微細解說此偈義。
供養親近無量品
供於三寶,近於善友,修於無量也。
菩提分法品
分別慚愧自性依處一切法義,應須猛利也。菩提分法,修正四依,求義不求文也;分別一切諸行無常皆苦,諸法無我等義。
菩薩相品
哀愍、愛語、勇猛、惠施、解深義,能行此五法,見菩薩相也。
住品
增上戒住極喜住,能成就世出世一切義利,故云住也。
地品
一性地,二勝解地,三淨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究意地,分別增上心住地法義,成就瑜伽定境。
行品
波羅蜜行,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
建立品
依如來住,到如來地,相好十力四無所畏及發菩提心也。
正覺品
有餘依地
有三施設:一地施設安立,二靜施設安立,三依施設安立等相也。
無餘依地
此地中亦有三相:一地施設安立,二寂滅施設安立,三寂滅異門施設安立。
卷五十一至卷八十攝決擇分
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前說種子,此分別其義也。
諸心心所生等無間緣義也;十不善業道也;安立識蘊差別所依,雜染由生住異相等義也;四無色蘊立一心相也;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此三種自性等義;分別處非處善巧等義。
決擇尋伺地
法王能損害,能饒益諸眾生等一切義相;十煩惱幾能發業,幾不能發業義;五緣殺生:一意樂,二方便,三無垢,四邪執,五內其事等也;引出愛王被比丘呵責,不生嗔惱,以都不見故也。
決擇三摩呬多地
補特伽羅隨煩惱義也;五種定相違法等持相違厚重過失等義也。
決擇非三摩呬多地
修四禪定相用心法義也。
有心地決擇分
世俗道理、勝義道理所依能依俱有清淨,五種建立也。
無心地決擇分
謂緣闕、作意闕,未得相違,斷滅已生,由此七故心不得生等義。
決擇聞惠地
身語意清淨,起大悲成就無上法,此五處觀察。
決擇思惠地
有、非有、果、因,乘此四思議等也;三苦性義。
決擇修惠地
十六種修行法義,如云作意修、應作意修,乃至非修法修也。
決擇聲聞地
諸行寂滅是滅諦,煩惱滅得,有餘依滅得無餘等也;學犯出離止息羯磨,此五制立等也;諸智光明,有五勝利,十五種德義也;分別七種義,七種喜義。
決擇菩薩地
十種發心入於正位,種種法義住菩薩地。
菩薩地中,安立諦等義;無性知蜜意,所行通達隨入,差別瑜伽法義定境;毘奈耶三聚律儀戒,如佛所化也;心意識祕密善巧,引深密經中義為證;分別解說瑜伽所攝義;解說如實大乘,引深密經中十地法門義,為證此法也。平等差別清淨與不清淨等一切義相;正位安立所學,具足法住,超度大乘等也。
決擇有餘依、無餘依二地,涅槃不涅槃及諸果位相分,一一問,一一答,一一論其定境行相法義也。
卷八十一至卷八十二攝釋分
分別契經文義名身句身字身語行相機,請復說解。有十二種義,假安立諸根義,名如眼耳等相也;善建立一切法,離諸過,具大義故法門。
卷八十三至卷八十四攝異門分
師弟子隨聖教應作不應作也;諸欲無常,虛偽不實,當知此中虛故無我也,偽故不實也,如是等義。
卷八十五至卷一百攝事分
契經事行擇第一論二十四處,契經所契義也;九智三相義門。二智勝利,二見差別,共與不共一切法義。分別正智邪智等義;分別自性、所依、所緣、助伴、隨轉、苦、樂、不苦、不樂三法門義;分別重業、輕業、增進業、不增進業、思所造業、非故所造業、定所受業、不定所受業、異熟業,一切業相義也。
契經事處擇攝,於其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等義。聞前契經,二因緣上品貪行康強端正習貪也。
契經事緣起食諦界,如偈云:立等二諦等,以觸為緣等,有滅等食等,最後如理等。應知建立緣起差別,前中後三際義也。於一切緣觸受有中,增上如理及不如理義,住自性界習增長界。
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道義,破諸外道自立為師,求利養恭敬自利等義。
調伏事總擇攝分,論如來所顯所說三藏聖教義相;依毘奈耶,勤學五遍,知非身非語非心等一切義也。
大藏聖教法寶標目
一百卷。
無著菩薩咨問彌勒大乘經義,還閻浮提,以己所聞,為餘人說,多不生信。無著即自發願,請彌勒夜降閻浮,放大光明,廣集有緣,誦出十七地經。隨所誦出,隨解其義,經四月夜方竟。雖同在一堂聽法,唯無著得近彌勒,餘但遙聞。
此論奘法師譯,梵語瑜伽,此云相應,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相應境,謂一切所緣境。此境與心相應,故名相應行,謂一切行。此行與理相應,故名行相應果,謂三聖果。此果位中諸功德法,更相符順,故名果相應。
師謂三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教人,故名瑜伽師。地謂十七地境界,謂五識相應地、意識相應地、有尋有伺地、無尋有伺地、無尋無伺地、(尋謂尋求;伺謂伺察。或思或慧,于境推求粗外名尋,即以二種于境審細位名伺。舊名覺觀出諸經音義)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
大明釋教匯目義門
一百卷,彌勒菩薩說是論,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初本地分中,有十七地: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三摩[口*四]多地;七者,非三摩[口*四]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
[一地]云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等。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彼作業者,謂了別自境,隨意識轉,隨善染轉等耳鼻舌身識,如前分別應知。復次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復有差別。
[二地]云何意地?此亦五相應知,謂自性故、所依故、彼所緣故、彼助伴故、彼作業故。云何意自性?謂心意識。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恆行依止性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彼所緣者,謂一切法如其所應,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彼助伴者,謂作意、觸、受、想、思、欲、善、不善等俱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一時俱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更互相應有行相、有所緣、有所依。彼作業者,謂能了別自境所緣,自相、共相復能了別去來今世,發淨不淨一切法業。復能取愛非愛果,復能引餘識身,又能為因發起等流識身,又諸意識、望餘識身、有勝作業,謂分別所緣,審慮所緣,若醉、若狂、若夢、若覺、若悶、若醒、若能發起身業語業、若能離欲、若離欲退、若斷善根、若續善根、若生、若死等,謂由色聚故,心心所品故,及無為故。廣分別說,有六百六十法。
[三、四、五地]有尋有伺等三地,略以五門施設建立:一、界,二、相,三、如理作意,四、不如理作意,五、雜染。
當知界建立由八相:一、數建立,二、處建立,三、有情量建立,四、有情壽建立,五、有情受用建立,六、生建立,七、自體建立,八、因緣果建立。
云何數建立?略有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如是三種名墮攝界。非墮攝界者,謂方便并薩迦耶滅及無戲論、無漏界。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靜慮,除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有尋有伺地。即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無尋唯伺地;隨一有情由修此故,得為大梵,從第二靜慮,餘有色界及無色界,全名無尋無伺地。此中由離尋伺欲道理故,說名無尋無伺地,不由不現行故。所以者?何未離欲界。欲者,由教導作意差別故,於一時間,亦有無尋無伺意現行。已離尋伺欲者,亦有尋伺現行,如出彼定,及生彼者,若無漏界有為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尋有伺地。依尋伺處法,緣真如為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故。處所建立者,說欲界有三十六處,色界十八處,無色界四處。有情量、壽建立者,說人、天、地獄有情身量,壽命長短。受用建立者,說人、天、地獄眾生受用苦樂,受用飲食,受用婬欲。生建立者,謂眾生墮欲求故,現住欲塵,有三種欲生墮有求者,由貪樂故,有三種樂生。自體建立者,謂眾生所得自體,或由自所害,或由他所害,或亦由自害,亦由他害,或亦非自害,亦非他害。因緣果建立者,說因緣果相,因緣果依處,因緣果差別建立。
二、相施設建立者,說尋伺體性所緣行相,決擇流轉等。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
三、如理作意施設建立者,說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事求,受用正行,為聲聞乘資糧方便故,獨覺乘資糧方便故,波羅蜜多引發故。
四、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者,說由十六種異論差別應知,謂因中有果論,從緣顯了論,不死矯亂論,至妄計吉祥論等。
五、雜染施設建立者,說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因位差別、顛倒流轉過失等。
種種事相,當知煩惱自性,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次第解釋應知。
問:世尊說緣起甚深,此甚深義云何應知?
答:由十種相應知緣起甚深義。謂依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說。
依無常義者,謂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又從他緣生,亦待自種子;又從自種子及從他緣生,而種及緣於此生,事無作無用,亦無運轉。又復此二因性功能,非不是有;又諸有支,雖無始來其相成就,然剎那剎那,新新相轉。又緣起支,雖剎那速滅,然似停住運動相現。
依苦義者,謂緣起支一味苦相,而似三種相現。
依空義者,謂緣起支,雖離有情作者苦者,然似不離顯現而說。
依無我義者,謂緣起支,雖不自在,實無有我相,然似我相顯現。依勝義諦諸法自性,雖不可說而言諸法自性可說。
問:應以幾智,知緣起耶?
答:二謂以法住智及真實智。云何以法住智?謂妒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云何以真實智?謂如學見跡,觀甚深義。
問:如世尊言,是諸緣起,非我所作,亦非餘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云何法性?云何法住?云何法界?
答: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為因,是故說彼名為法界。
問:如經言:生若無者,無處無位,生可是有。若一切種,生非有者,生緣老死,應不可得。何故此中說彼自性緣自性耶?
答:依自種子果生說故,謂識乃至受支,是生種子故。義說為生,由此有故,後時即此果支,名有緣生。如是餘支,如經所說,隨其所應盡當知。
[六地]三摩[口*四]多地中,略有四種:一者,靜慮;二者,解脫;三者,等持;四者,等至。
靜慮者,謂四靜慮:一、從離生有尋有伺靜慮,二、從定生無尋無伺靜慮,三、離喜靜慮,四、捨念清淨靜慮。
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等持者,謂三三摩地: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復有三種:謂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復有三種:謂小、大、無量。復有二種:謂一分修、具分修。復有三種:謂喜俱行、樂俱行、捨俱行。復有四種:謂四修定。復有五種:謂五聖智三摩地。復有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復有金剛喻三摩地,復有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等三摩地。
等至者,謂五現見三摩鉢底、八勝處鉢底、十遍處三摩鉢底、四無色三摩鉢底、無想三摩鉢底、滅盡定等三摩鉢底,安立差別。
[七地]非三摩[口*四]多地者,謂或自性不定,或五識身闕輕安,或不發趣,或雖修定,昏散艱澀等。雖未退失,名非定地。
[八、九地]有心、無心二地,俱由五門應知其相:
一、地施設建立門,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并無想生及滅盡定,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
二、心亂不亂建立門,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為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亂心,名有心地。
三、生不生建立門,謂八因緣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緣故,心乃得生。此中若具生因緣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不生心因緣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
四、分位建立門,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五、第一義建立門,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十地]聞所成地者,謂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
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說內明處,佛教所應知相;說因明處,論體論處所觀察義。
[十一地]思所成地者,謂思惟自性清淨,思擇所知自相、共相等法,思擇善說伽陀,建立意趣等義。
[十二地]修所成地者,謂由四處普攝修所成地: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如是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廣說應知。依善說法,毘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十三地]聲聞地有四,瑜伽處初分三地:
一、種姓地,謂若種姓自性、若種姓安立、若住種姓者,所有諸相,若住種姓補特伽羅,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種姓地。云何種姓?謂住種姓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種姓補特伽羅;若遇勝緣,便有堪任,便有勢力,於其涅槃能得能證。
問:此種姓名,有何差別?
答:或名種子,或名為界,或名為性,是名差別。
問:今此種姓,以何為體?
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於此立有差別之名。所謂種姓、種子、界、性,是名種姓。
問:若住種姓補特伽羅有涅槃法,此住種姓有涅槃法補特伽羅,何因緣故有涅槃法而前際來,長時流轉不般涅槃?
答:四因緣故:一、生無暇故,二、放逸過故,三、邪解行故,四、有障過故。由此因緣故,雖般涅槃法而不般涅槃,無彼因緣。爾時方能善根成熟,彼無涅槃法補特伽羅,住決定聚。彼若遇緣、若不遇緣,遍一切種,畢竟不能得般涅槃。
二、趣入地,說住種姓補特伽羅趣入自性,安立上中下品,遇緣差別等相。謂最極速疾般涅槃者,要經三生:第一生中,最初趣入;第二生中,修令成熟;第三生中,修成熟已,或即此身得般涅槃,或若不得般涅槃者,,必入學位,方可夭沒,極經七有,得般涅槃。
三、出離地,總有二道,謂如有一,於下欲界觀為粗相;於初靜慮離生喜樂,若定若生,觀為靜相。彼由多住如是觀時,便於欲界而得離欲,亦能證入最初靜慮,如是復於初靜慮上,漸次如應。一切下地觀為粗相,一切上地觀為靜相,彼由多住如是觀時,便於乃至無所有處而得離欲,亦能證人,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名為由世間道而趣離欲,除此更無若過若增。謂如有一,親近善士,於聖法中,已成聰慧;於聖法中,已得調順。於苦聖諦如實知苦,於集聖諦如實知集,於滅聖諦如實知滅,於道聖諦如實知道。既得成就有學知見,從此已後,漸修聖道,遍於三界見修所斷,一切法中,自能離繫,自得解脫,如是便能超過三界,如是名為由出世道而趣離欲,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後三瑜伽處,復廣開示出離地中,補特伽羅出離建立,教授學法,隨順學法,瑜伽作意,瑜伽修因緣魔事,發趣空無有果證得究竟,一切聲聞相應教法根本。
[十四地]獨覺地者,當知本性有薄塵種姓,或值佛世,承事成熟;或無佛世,善巧自修,或樂獨居,或亦部眾。若行濟度,唯現身相說法,不以語言,為令心誹謗者,生歸向故。又彼一切,應知本來一向趣寂。
[十五地]菩薩地有四:
瑜伽處第一
持瑜伽處初種姓品,略有二種:一、本性住種姓,二、習所成種姓。本性住種姓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姓。此中意義二種皆取。又此種姓,亦名種子,亦名為界,亦名為姓;又此種姓未習成果,說名為細,未有果故;已習成果,說名為粗,與果俱故。若諸菩薩成就種姓,尚過一切聲聞獨覺,何況其餘?一切有情當知種姓無上最勝,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者,因緣闕故。若無種姓補特伽羅,雖有一切一切種,當知決定不證菩提。
二、發心品,說菩薩最初發心,以初正願為其自性,決定當證無上菩提,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希求行相,非無所緣,能攝一切菩提分法,能違有情三業惡行,是諸菩薩世、出世間學所依止。
三、自他利品,說菩薩自他利處有十種: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五、因攝自利利他,六、果攝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八、他世自利利他,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竟自利利他。
四、真實義品,略有二種: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真實性;二者,依盡所有性,諸法一切性。如是諸法真實性,一切性應知,總名真實義品。類差別復有四種:
一者,世間極成真實,謂一切世間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世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飲食、衣乘、諸莊嚴具、資產什物、塗香、華鬘、歌舞、伎樂,種種光明男女承事,田園、邸店、宅舍等事,當知亦爾。苦唯是苦,非是樂等;樂唯是樂,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想自分別,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後方取,是名世間極成真實。
二者,道理極成真實,謂諸智者有道理義。諸聰叡者、諸黠慧者、能尋思者、能伺察者、住尋伺地者、具自辯才者、居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乃至教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證成道理所建立所施設義,是名道理極成真實。
三者,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謂一切聲聞獨覺,若無漏智、若能引無漏智、若無漏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由緣此為境,從煩惱障智,得清淨於當來世無障礙住,是故說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此復云:何謂四聖諦?一、苦聖諦,二、滅聖諦,三、集聖諦,四、道聖諦,即於如是四聖諦義極善思擇,證入現觀,入現觀已,如實智生。此諦現觀,聲聞獨覺能觀,唯有諸蘊可得,除諸蘊外,我不可得。數習緣生,諸行生滅相應慧故,數習異蘊補特伽羅無性見故,發生如是聖諦現觀。
四者,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謂於所知能礙智,故名所知障。從所知障,得解脫智所行境界,當知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此復云:何謂諸菩薩、諸佛世尊入法無我,入已善淨,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如是境界,為最第一,真如無上所知邊際齊此,一切正法思擇,皆悉退還,不能越度。
又安立此真實義相,當知即是無二所顯、所言:二者謂有、非有。此中有者,謂所安立假說自性,即是世間長時所執,亦是世間一切分別戲論根本,或謂為色受想行識,或謂眼耳鼻舌身意,或謂為地水火風,或謂色聲香味觸法,或謂為善不善無記,或謂生滅,或謂緣生,或謂過去未來現在,或謂有為,或謂無為,或謂此世,或謂他世,或謂日月,或復謂為所見、所聞、所覺、所知、所求、所得,意隨尋伺,最後乃至或謂涅槃。如是等類,是諸世間共了諸法,假說自性,是名為有。言非有者,謂即諸色假說自性,乃至涅槃假說自性,無事無相,假說所依一切都無。假立言說依彼轉者,皆無所有,是名非有。先所說有,今說非有,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佛世尊智,於此真實,已善清淨,諸菩薩智,於此真實,學道所顯。
又即此慧,是諸菩薩能得無上菩提廣大方便,處於生死彼彼生中,修空勝解,善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又諸菩薩由能深入法無我智,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如實知已,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起分別,唯取其事,唯取真如,不作是念,此是唯事是、唯真如,但行於義。如是菩薩行勝義故,於一切法平等,平等以真如慧如實觀察,於一切處具平等見、具平等心,得最勝捨;依止此捨,如如功德,展轉增長。復次,以何道理應知諸法離言自性?謂一切法假立自相,或說為色,或說為受,如前廣說,乃至涅槃,當知一切唯假建立,非有自性,亦非離彼別有自性。是言所行,是言境界,如是諸法非有自性。如言所說,亦非一切都無所有,如是非有,亦非一切都無所有。云何而有?謂離增益,實無妄執,及離減損實有妄執,如是而有,即是諸法勝義自性,當知唯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
五、威力品,說諸佛菩薩威力有三種:一者,聖威力,謂得定自在故;二者,法威力,謂六種波羅蜜多有大威力故;三者,俱生威力,謂先集廣大福德資糧故。如是威力品,類差別示現轉變,復有多種。
六、成熟品,謂成熟自性、所成熟補特伽羅、成熟差別、成熟方便、能成熟補特伽羅、已成熟補特伽羅相。
七、菩提品,說佛所證菩提,煩惱障斷故;畢竟離垢,所知障斷故。一切所知無障無礙,最尊最勝功德。
八、力種姓品,說菩薩具多勝解,求法說法,修行教誡,方便所攝身語意等。
九、施品,說菩薩施波羅蜜多九種相:謂自性施、一切施、難行施、一切門施、善士施、一切種施、遂求施、此世他世樂施、清淨施。
十、戒品,十一、忍品,十二、精進品,十三、靜慮品,十四、慧品,十五、四攝事品,皆同施品,分別有九種相。
十六、供養親近無量品,說菩薩供養三寶,親近善友,修四無量心。
十七、菩提分品,說菩薩慚愧、力持、善知世間、修四正依、四無礙解、資糧、菩提分、方便善巧、陀羅尼、正願、三三摩地、四法嗢柁南等。
十八、功德品,說菩薩成就希奇、不希奇法,平等心饒益有情,欣讚佛法,無顛倒。不虛加行等。
第二、持隨法瑜伽處
有菩薩相品、分品、增上意樂品、住品。
第三、持究竟瑜伽處
有生品攝受品、地品、行品、建立品。
第四、持次第瑜伽處
復總略說菩薩地義次第。
[十六地]有餘依地,即是有餘依涅槃地也。依者,即是有漏所依,有三種相:
一者地施設安立,謂有餘依地。除五地一分,謂無心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除一地全謂無餘依地;所餘諸地,名有餘依地。
二者寂靜施設安立,謂阿羅漢後邊依四種寂靜:一、由苦寂靜故,二、由煩惱寂靜故,三、由不損惱有情故,四、由捨寂靜故,說有餘依地。
三者依施設安立,謂由八種依故:一、五取蘊生育施設依,二、七攝受事了知攝受依,三、四種食住持依,四、識住及緣起流轉依,五、天魔障礙依,六、欲界苦惱依,七、靜慮等至適悅依,八、阿羅漢後邊依。今全取一最後邊依,除六攝事,流轉障礙,是名有餘依地依施設安立。
[十七地]無餘依地,即是無餘依涅槃地也。一切有漏餘依皆捨,亦有三相:
一者地施設安立,謂先除五地一分,當知即此無餘依地所攝。
二者寂滅施設安立,謂由二種安立如是無餘依地,一、由寂靜寂滅故,二、由無損惱寂滅故。云何寂靜、寂滅?謂先於有餘依地,獲得觸證四種寂滅,今無餘依涅槃界中,亦有最勝四種寂靜:一、數教寂靜,二、一切依寂靜,三、依依苦寂靜,四、依依苦生疑慮寂靜。云何無損惱寂滅?謂與一切依不相應違背,一切煩惱諸苦流轉,生起轉依,所顯真無漏界,如說苾芻永寂滅,名真安樂住。
三者寂滅異門施設安立,當知此中寂滅異門,有無量種,謂名為常,亦名為恆,亦名久住,亦名無變,亦名有法,亦名舍宅,乃至亦名無動,亦名涅槃,亦名永絕一切戲論。如是等類應知,說名寂滅異門施設安立。
第二攝決擇分:
略攝決擇前十七地中,深隱要義。
五識身相應地
問:前說種子依謂阿賴耶識,而未說有。有之因緣,廣分別義,何故不說?何緣知有廣分別義?云何應知?
答:由此建立,是佛世尊最深密記,是故不說。如世尊言:阿那陀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復次,嗢柁南曰:執受初明了,種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識依止執受等,皆不應理。復次,嗢柁南曰:所緣若相應,更互為緣性,與識等俱轉,雜染汙還滅。
略說阿賴耶識由四種相建立、流轉,由一種相建立還滅。云何四相建立、流轉?當知建立所緣轉故,建立相應轉故,建立互為緣性轉故,建立識等俱轉轉故。云何一相建立還滅?謂由建立雜染轉故,及由建立彼還滅故。
云何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謂略說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所以者何?由此識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為增上緣故。所以者?何無有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時,不生苦樂等,更相受用。由此道理當知有情界互為增上緣,又即此阿賴耶識能持一切法種子故,於現在世是苦諦體,亦是未來苦諦生因,又是現在集諦生因,如是能生有情世間故,能生器世間故,是苦諦體故,能生未來苦諦故,能生現在集諦故,當知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復次,阿賴耶識所攝持順解脫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脫分等善根,與流轉相違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盛,由此因緣,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速得成立。復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復能感當來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
復次,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說有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如經說惡叉聚喻,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界故。復次,此雜染根本阿賴耶識,修善法故,方得轉滅。此修善法,若諸異生,以緣轉識為境,作意方便住心,能入最初聖諦現觀。非未見諦者,於諸諦中,未得法眼,便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達一切法真法界已,亦能通達阿賴耶識。當於爾時,能總觀察自內所有一切雜染,亦能了知自身,外為相縛所縛,內為粗重縛所縛。
復次,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由此斷故,當言已斷一切雜染,當知轉依由相違故,能永對治阿賴耶識。又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又阿賴耶識恆為一切粗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粗重。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又阿賴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又阿賴耶識斷滅相者,謂由此識正斷滅故,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所以者何?當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當來後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永斷故,便捨現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粗重永遠離故,唯有命緣,暫時得住。由有此故,契經中言:爾時,但受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說乃至即於現法一切所受,究竟滅盡。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當知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
聲聞地
問:諸行寂滅是滅諦耶?設是滅諦,諸行寂滅耶?
答:若是滅諦,亦諸行寂滅,或諸行寂滅。然非滅諦,謂由無常滅故,非擇滅故,諸行寂滅。
問: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
答:略有二種,一、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
問:若此滅諦,先無後有,云何是常?若常時有,何不一切有情,於一切時般涅槃耶?
答:不流轉相、不現行相,是滅諦相。此諦云何先無後有?又無生相、無滅相,是常相,滅諦亦爾,是故名常。若有證得一切粗重永息滅者,彼般涅槃;若未證得者,彼不般涅槃。有滅諦故,諸有情類有證得者,是故涅槃是證所顯,非生所顯。復次若有遠離四種過失說滅諦者,是名正說。何等名為四種過失?一、增益過失,二、自相邪分別過失,三、相雜亂過失,四、損減過失。若言諸行盡滅有異者,是增益過失;謂滅諦望彼諸行有異,當知諸行即寂滅相,云何有異言無異者,是自相邪分別過失;言亦有異亦無異者,是相雜亂過失;言非有異非無異者,是減損過失。
無餘依地
問: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所得轉依,當言是有,當言非有?
答:當言是有。
問:當言何相?
答:無戲論相,又善清淨法界為相。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有?
答:於有餘依及無餘依涅槃界中,此轉依性皆無動法。無動法故,先有後無,不應道理。又此法性非眾緣生,無生無滅,然譬如水澄清之性,譬如真金調柔之性,譬如虛空離雲霧性,是故轉依當言是有。
問:當言是常,當言無常?
答:當言是常。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常?
答:清淨真如之所顯故,非緣生故無生滅故。
第三攝釋分:略攝解釋諸經儀則。嗢柁南曰:體釋文義法,起義難次師,說眾聽讚佛,略廣學勝利。
第四攝異門分: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嗢柁南曰:白品與黑品,異門等宣說,為開悟義學,略總頌應知。
第五攝事分:略攝三藏眾要法相,一、素呾纜事;二、毘奈耶事;三、摩呾理迦事。
閱藏知津
百卷,許敬宗序。南節至靜,北猶至氣。
彌勒菩薩說,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本地分第一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惟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五識身相應地第一
謂五識身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自性,謂了別五塵。所依,謂五淨色根,及前滅意,種子,阿賴耶識。所緣,謂五塵境。助伴,謂相應心所。作業,謂了別自境,自相,現在,一剎那。又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又復能取愛非愛果。復次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餘四亦爾。應觀所依如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又所依如家,所緣如自受用,助伴如僕使,業如作用。
意地第二
意自性,謂心意識。彼所依,謂等無間依,種子依。彼所緣,謂一切法如其所應。彼助伴,謂五十一心所有法。彼作業,謂望餘識身有勝作業。有七種分別所緣 (一有相分別,善名言者所起分別;二無相分別,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別;三任運分別,隨境勢力任運而轉;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別;六染汙分別,顧戀過去,希樂未來,執著現在,若欲恚害等,隨一煩惱隨煩惱相應;七不染汙分別,若善,若無記,謂出離分別,無恚分別,無害分別,或隨與一信等善法相應,或威儀路,工巧處,及諸變化,所有分別,如是等類,名分別所緣。) ,有三種審慮所緣(一如理所引,二不如理所引,三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若醉,若狂,若夢,若覺,若悶,若醒,若能發身語業,若能離欲,若離欲退,若斷善根,若續善根,若死,若生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若異熟所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麤重,不名隨眠。若信等善法品所攝種子,不名麤重,亦非隨眠。法差別分別,有六百六十。
有尋有伺等三地
略以五門施設建立:一界,二相,三如理作意,四不如理作意,五雜染等起。
界建立有八相:一數,二處,三有情量,四有情壽,五有情受用,六生,七自體,八因緣果。數者,三界。處所者,欲界三十六處(八大地獄,八寒地獄,餓鬼處,非天處,四大洲,八中洲,六欲天,魔宮,即他化攝,而高勝。)色界十八處(無想,即廣果攝,復有超過淨居大自在住處,十地菩薩得生其中。)無色界四處所,或無處所。
相施設建立有七種:一體性,二所緣,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
如理作意建立有八種:一依處,二事,三求,四受用,五正行,六聲聞乘資糧方便,七獨覺乘資糧方便,八波羅蜜引發方便。 不如理作意十六種: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雜染施設建立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
三摩呬多地第六
總標故,安立故,作意差別故,相差別故,略攝諸經宗要等故。
總標有四:一者靜慮,謂四靜慮;二者解脫,謂八解脫;三者等持,謂空無願無相三。又有尋有伺等三,又小大無量三,又一分修具分修二,又喜俱行樂俱行捨俱行三。又四修定,又五聖智,又聖五支。又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金剛喻三摩地,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等三摩地。四者等至,謂五現見三摩缽底。已見諦者,修此等至,是故名為現見等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滅盡定。
安立者,謂唯此等,名等引地,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欲界不爾,非欲界中,於法全無審正觀察。
作意差別者,謂七種根本作意,及餘四十作意。
所緣差別者,略有四相:一所緣相,二因緣相,三應遠離相,四應修習相。由四因緣,入初靜慮,乃至有頂。謂因力,方便力,說力,教授力。
非三摩呬多地第七
略有十二種相。
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一地施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諸倒亂心,名無心地),三生不生建立門(八因緣故,心或生或不生,名無心地),四分位建立門(六位無心),五第一義建立門(唯無餘依涅槃界,名無心地)。
聞所成地第十
謂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義中,無倒解了。
一內明處(一由事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三由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二醫方明處(一於病相善巧,二於病因善巧,三於已生病斷滅善巧,四於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
三因明處(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負墮,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體性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處所亦六種,所依有十種,所成立義有二:一自性,二差別;能成立法有八,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正教,又同類者復五種,一相狀相似,二自體相似,三業用相似,四法門相似,五因果相似,異類翻此,現量有三種,一非不現見,二非已思應思,三非錯亂境界,又一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現量,比量有五種,一相比量,二體比量,三業比量,四法比量,五因果比量,正教量者,一不違聖言,二能治雜染,三不違法相莊嚴有五種,一善自他宗,二言具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供,負墮有三,一捨言,二言屈,三言過,出離者,一觀察得失,二觀察時眾,三觀察善巧及不善巧,多所作者,一善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二勇猛無畏故,處一切眾能起談論,三辯才無竭故,隨所問難能善酬答)
四聲明處(一法施設建立相,二義施設建立相,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四時施設建立相,五數施設設建立相,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
五工業明處(營農,乃至音樂十二工業)。
思所成地第十一
一由自性清淨故,二由思擇所知故,三由思擇諸法故。
修所成地第十二
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一生圓滿(依內有五,依外有五),二聞正法圓滿(若正說法,若正聞法),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毗婆舍那支成熟,奢摩他支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一得三摩地,二三摩地圓滿,三三摩地自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一入聖諦現觀,二離諸障礙,三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四修習如所得道,五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聲聞地第十三
初瑜伽處
種性地品第一
種性 自性,種性安立。住種性者所有諸相,住種性補特伽羅。
趣入地品第二
自性,安立,諸相,已趣入補特伽羅。
出離品第三
由世間道而趣離欲,由出世道而趣離欲,若此二道所有資糧。
第二瑜伽處
補特伽羅品類差別二十八種,由十一差別道理,建立補特伽羅。有四種所緣境事,有四教授,有三勝學,有十種隨順學法,對治十種違逆學法,有四種瑜伽壞。有四瑜伽: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有四作意,有四種瑜伽所作,有三種瑜伽師。有二種修:一想修,二菩提分修。有四修果,即預流等。有六種補特伽羅異門,略有八種補特伽羅,略有四種建立因緣,略有四魔,有無量種魔所作事。由三因緣發趣,空無有果,一由諸根未積集故,二由教授不隨順故,三由等持力微劣故。
第三瑜伽處
安住正念,往詣師所,師既慶慰,四種審問,四種處所,四種尋求。五處安立:一護養定資糧處,二遠離處,三心一境性處,四障清淨處,五修作意處。
第四瑜伽處
由七作意,離欲界欲,由七作意,證出世果。
獨覺地第十四
一種性,二道,三習,四住,五行。
菩薩地第十五
初持瑜伽處
種性品第一
一持,二相,三分,四增上意樂,五住,六生,七攝受,八地,九行,十建立。
發心品第二
一自性,二行相,三所緣,四功德,五最勝。
自他利品第三
一自利處,二利他處,三真實義處,四威力處,五成熟有情處,六成熟自佛法處,七無上正等菩提處。
真實義品第四
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真實性,二者依盡所有性諸法真實性,復有四種,一世間極成真實,二道理極成真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威力品第五
一聖威力,二法威力,三俱生威力。
成熟品第六
一成熟自性,二所成熟補特伽羅,三成熟差別,四成熟方便,五能成熟補特伽羅,六已成熟補特伽羅。
菩提品第七
一煩惱障斷故,畢竟離垢,一切煩惱不隨縛智,二所知障斷故,於一切所知無障無礙智。
力種性品第八
具多勝解, 求五明處, 求聞正法, 法隨法行, 於法正修止觀,八種教授四攝法。
施品第九
一自性施,二一切施,三難行施,四一切門施,五善士施,六一切種施,七遂求施,八此世他世樂施,九清淨施。
戒品第十
一自性戒,至九清淨戒。
忍品第十一
九忍如上。
精進品第十二
九精進如上。
靜慮品第十三
九靜慮如上。
慧品第十四
九慧如上。
攝事品第十五
四攝事亦各九種,如上。
供養親近無量品第十六
一設利羅供養,二制多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養,六教他供養,七財敬供養,八廣大供養,九無染供養,十正行供養。
成就八支,能為善友,眾相圓滿。具五種相,能為善友,所作不虛。成就五相,令善友性,作信依處。由五種相,於所化生,為善友事。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友。作五種想,應從善友,聽聞正法。於說法師由五種處,不作異意。略有三種修四無量:一有情緣無量,二法緣無量,三無緣無量。
菩提分品第十七
二種慚愧,二種堅力持性。五因緣故,心無厭倦。善知五明處論,善知世間。修正四依,修四無礙。二種菩提資糧,大乘三十七品,四行名止,四行名觀。十二種善巧方便,四種妙陀羅尼,五種正願,三三摩地,四種法嗢陀南(無常,苦,無我,涅槃,寂靜)。
菩薩功德品第十八
五希奇法,五不希奇法,而名成就甚希奇法。五種其心平等,五種非饒益事,五種常當欣讚。五加行,五順退分,五順勝法。五種相似相功德,實是過失。五種真實功德,十處無倒,調伏有情,六位記別。三種決定,五處定所應作,五處常所應作。十最殊勝,四種施設建立,四種如實遍智,五無量能起善巧作用,說法有五大果勝利。七大性共相應,名為大乘。八法具攝大乘,十種菩薩。
第二持隨法瑜伽處
菩薩相品第一
有五真實菩薩相。
分品第二
一善修事業,六波羅蜜;二方便善巧有十種;三饒益於他,依四攝事,四無倒迴向(以前三門迴向菩提)。
增上意樂品第三
發起七相憐愍,有十五種增上意樂,能作十事。
住品第四
一種性住,二勝解行住,三極歡喜住,四增上戒住,五增上心住,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七諸諦相應增上慧住,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九有加行有功用無間缺道運轉無相住,十無加行無功用無間缺道運轉無相住,十一無礙解住,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由能攝持菩薩義故,說名為地。能為受用居處義故,說明為住。
第三持究竟瑜伽處
生品第一
略有五種,攝一切生。一除災生,二隨類生,三大勢生,四增上生,五最後生。
攝受品第二
略有六種,於諸有情無倒攝受。一頓普攝受,二增上攝受,三攝取攝受,四長時攝受,五短時攝受,六最後攝受。
地品第三
一種性地,二勝解行地,三淨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到究竟地。
行品第四
一波羅蜜多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建立品第五
諸佛有百四十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
第四持次第瑜伽處發
正等菩提心品。
有餘依地第十六
一地施設安立,二寂靜施設安立,三依施設安立。
無餘依地第十七
一地施設安立,二寂滅施設安立,三寂滅異門安立。
攝決擇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由八種相,證阿賴耶決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則依止執受,最初生起,有明了性,有種子性,業用差別,身受差別,處無心定,命終時識,皆不應理。
略說阿賴耶識,由四種相建立流轉,由一種相建立還滅。一建立所緣轉相(了別內執受故,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二建立相應轉相(與五遍行心法,恆共相應),三建立互為緣性轉相(阿賴耶識,一為轉識種子,二為轉識所依又諸轉識一於現法中能長養阿賴耶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為阿賴耶得生,攝植彼種子故),四建立識等俱轉轉相(或一俱轉,乃至或七俱轉),是謂由四種相建立流轉。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由趣入通達修習作意,建立轉依,是謂由一種相建立還滅。廣明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根善巧。
有尋有伺等三地
燄摩名為法王,由能饒益諸眾生故。煩惱由五種相建立差別:一自性故,二自性差別故,三染淨差別故,四迷斷差別故,五對治差別故。業由五相建立差別: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生雜染義略有十一:一一向樂生(一分諸天),二一向苦生(諸那落迦),三苦樂雜生(一分諸天人鬼傍生),四不苦不樂生(一分諸天),五一向不清淨生(欲界異生),六一向清淨生(已得自在菩薩),七清淨不清淨生(色無色界異生),八不清淨清淨處生(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色無色界異生),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色無色界諸有學者)。王過失有十,王功德有十。王衰損門有五,王方便門有五。王可愛法有五,能引王可愛法有五。八苦各由五相,下中上三士差別。
三摩呬多地
多隨煩惱染汙相續,不能正證心一境性。一有諂,二有誑,三有詐,四無慚愧,五不信,六懈怠,七妄念,八不定,九惡慧,十慢緩,十一猥雜,十二趣向前行,十三捨遠離軛,十四於諸學處不甚恭敬,十五不顧沙門,十六唯希活命,不為涅槃而求出家。釋隨身念經,釋二解脫,釋法因緣經,釋眠纏。五種定相違法:一犯戒,二無無間加行,三無殷重加行,四有沈沒,五他所擾惱。有三種遠離:一住處遠離,二見遠離,三聞遠離。有五厚重過失,能為定障:一忿,二慢,三欲貪,四薩迦耶見,五不能堪忍。四靜慮,各有五種所治:初五支,二四支,三五支,四四支。
非三摩呬多地
有心地
諸心差別而轉,略有五相:一由世俗道理建立故,二由勝義道理建立故,三由所依能依建立故,四由俱有建立故,五由染淨建立故。
無心地
心不生因,略有七種:一緣闕故,二作意闕故,三未得故,四相違故,五斷故,六滅故,七已生故。
聞所成慧地,由五處觀察所歸,乃可歸依:一由身業清淨故,二由語業清淨故,三由意業清淨故,四由於諸有情起大悲故,五由成就無上法故。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為令失沒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為欲顯發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
思所成慧地,略說有四種思議:一事思議,二有非有思議,三因果思議,四乘思議。
修所成慧地,略有十六種修。謂聲聞乘相應作意修,大乘相應作意修,影像修,事邊際修,所作成辦修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小分修,遍行修,動轉修,有加行修,已成辦修,非修所成法修,修所成法修。
聲聞地
略有十種聲聞。謂清淨界聲聞,已遇緣聲聞,雜染界生聲聞,清淨界生聲聞,末法時生聲聞,賢善時生聲聞,未得眼聲聞,已得眼聲聞,清淨眼聲聞,極清淨眼聲聞。略有七處攝毗奈耶及別解脫:一教敕,二開聽,三制止,四犯處,五有犯,六無犯,七出罪。
菩薩地
有十發心。謂世俗受發心,得法性發心,不決定發心,決定發心,不清淨發心,清淨發心,羸劣發心,強盛發心,未成果發心,已成果發心。
有餘依及無餘依二地
攝釋分
文是所依,義是能依。文有六種:一名身,二句身,三字身,四語,五行相,六機請。義有十種: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等義,四依處義,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治義,九略義,十廣義。釋略有五:一法,二等起,三義,四釋難,五次第。
攝異門分
言瑜伽者,受持,讀誦,問難,決擇,正修,加行。
攝事分中
契經事行擇攝第一,處擇攝第二,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菩提分法擇攝第四,調伏事總擇攝,本母事序辯攝。
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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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目 | 論藏 / 宗經論部 |
會閱 | 論藏 / 論藏大乘論 / 二、瑜伽部 |
陳氏提要 | 论藏 / 四、大乘瑜伽部 / 第二门 瑜伽行派集义论 |
何氏新考 | 瑜伽部 |
CBETA | 14 瑜伽部類 / 瑜伽行派論/疏 / 瑜伽論/疏 |